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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目標: 1) 鼓勵中學生主動積極地認識、探討基本法; 2) 提高中學生與大眾的公民意識; 3) 藉辯論比賽加強中學生的思維能力、創意組織、說話技巧及團隊精神; 4) 令香港市民明白基本法是與他們息息相關,加強香港市民對「一國兩制」、「港人治港」的信心。 比賽語言:粵語 名額: 32隊 參加資格: 1)每所中學均可派出一隊作賽,參加者須為現正在校內就讀之學生 截止日期:2004年9月23日 入選準則: 1)參加學校必須借出該校場地不少於兩次,而大會在情況許可下只使用1次 2)參加學校必須提供評判老師 3)凡參予籌委之學校、上屆四強均有優先權 4)先到先得 報名程序: 1)請於2004年9月23日之前將報名表格郵寄或親身交往下列地址: 香港青年學院 九龍尖沙咀金巴利道35號金巴利中心1樓 並註明『第四屆《基本法》多面體 – 全港中學生辯論比賽』 2)主辦機構將於9月30日或以前,以傳真方式通知各入選的學校。 3)入選學校需出席本會於10月7日或10月8日下午舉行的基本法講座及簡介會。當日將有法律界人士暢談基本法,亦會簡介是次活動的比賽規則、抽籤、及發佈辯題。詳情容後通知。 獎項: 冠軍 – 港幣6000元,得獎證書,另獎杯乙隻。 亞軍 – 港幣4000元,得獎證書,另獎杯乙隻。 季軍 – 港幣2500元,得獎證書,另獎杯乙隻。 殿軍 – 港幣1500元,得獎證書,另獎杯乙隻。 入選總決賽隊伍可獲內地交流機會。 各場比賽設最佳辯論員,可獲書卷$100元(總決賽除外)。 季軍及冠軍賽(總決賽)的最佳辯論員,可得港幣500元,另獎牌乙隻。 所有獎項於總決賽暨頒獎禮中頒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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